黑龙江省地震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黑龙江省地震局高度重视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工作,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地震局防震减灾法治建设落实方案》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研究谋划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印发《黑龙江省地震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处室工作任务,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听取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组织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学习《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处室依法履行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我省防震减灾法规制度体系

推进《黑龙江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立法,组织成立我局地震预警立法工作专班,完成立法调研工作报告,结合我省实际,推动解决我省预警立法中的关键问题。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吉林省地震局、哈尔滨市司法局、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逐条论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清理和修改我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我局地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汇编。

结合我省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实施情况,配合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广泛征求了公路、风电、核电、石油等行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及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的意见,形成工作报告。

完成《黑龙江省中小学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指南》《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标准化数据规则》两项标准的制定和发布,结合标准日宣传活动,加强两项标准宣贯。《黑龙江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和《煤矿地区地震(矿震)监测台网技术要求》等两项标准已被列入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组织召开地方标准编制培训,邀请省标准化院正高级工程师施晓琳,针对标准化发展及意义、标准的分类及编写、地方标准制定等相关知识进行授课。

(二)加强地震行政执法

将地震执法事项纳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进一步推动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组织震害防御处、监测预报与科技服务处业务人员参加2021-2023年度执法培训,共计7人取得执法证。制定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采购、配发和着装等管理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发制服标志。

进一步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实施,纳入省行政许可清单2023版,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流程受理、审批,全年出具批复20件。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质量监管,组织10个市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等开展检查,共检查18个重大工程,均按安评结果设防。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和人员监管,组织对我省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检查,主要对人员数量、专业等进行检查。上述检查已形成报告报送震害防御司。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在12月4日举行新任职干部、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勇监誓,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宝森主持,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张明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宏录出席。现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监誓人田勇介绍了宪法宣誓制度和要求,在领誓人带领下8名干部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在省防震减灾科普馆、局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宪法宣传海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答题、观看宪法宣传片,组织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宪法。

按照《全省地震系统安全宣教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市(地)应急管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为系列法治宣传主要内容,开展防震减灾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传播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各市(地)应急管理局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LED屏幕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宣传手段,让广大居民群众更加了解防震减灾知识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四)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力量建设,完成公职律师的年度考核,新任公职律师的登记取证,聘用法律顾问。将法治工作成效纳入市(地)工作评估,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推动市(地)防震减灾法治工作。加强资金保障,将法治建设所需各项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黑龙江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已在局官网公示。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在我省防震减灾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现行法规规章实施情况需要加强调研。二是对市县地震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足,仅针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等开展培训,涉及执法事项的专业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局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谋划2024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推进防震减灾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我省预警项目运行,推动《黑龙江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立法,服务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完成《黑龙江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规范》和《煤矿地区地震(矿震)监测台网技术要求》等两项标准发布工作。

继续做好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市县执法事项有关培训,夯实基层执法基础。

结合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宪法》《防震减灾法》和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法治的良好氛围。